咪表公司违规经营近两年 停车位能否重拍 输出PDF 打印 E-mail
2007-11-30

    “2002年郑州市进行停车位拍卖时,拍卖的都是一年的使用权。那么,2004年和2005年,咪表公司是不是一直在违规使用咪表停车位?如果是,消费者是否可以拒交咪表停车费?”

  “既然咪表公司与郑州市车友会汽车商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这两个公司在咪表收入上是什么关系?是否存在转移收入的嫌疑?”

  …………

  昨天,本报《郑州咪表之“谜”》系列报道之五《谁“导演”了咪表之“谜”?》见报后,本报又接到不少读者“质疑”的电话。

  本报两路记者随即分头奔赴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以及当年主持郑州停车场拍卖的拍卖公司,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结果发现:咪表公司已违规经营近两年。

  咪表停车位违规使用近两年

  既然咪表公司只给郑州市财政交过一年的城市公共资源使用费,那么,随后的近两年时间内,咪表公司继续使用咪表停车位,是否属于违规行为?在郑州市财政局和郑州市公安局9月22日联合撰写并递交给郑州市政府的报告上,记者找到了答案。

  该报告明确指出:2002年,咪表公司通过“竞拍”取得郑州市区范围内沿街道路的机动车停车场329个、停车位3056个的一年的使用权。该公司只向市政府缴纳了2003年一年的使用费。一年期满,郑州市是否应采取措施譬如重新拍卖或续签协议等方式,明确谁有权拥有咪表停车位下一年的使用权呢?

  该报告中称,2003年后,市政府没有与该公司,也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协议。但该公司2004年1月至今一直违规使用咪表车位收费,并未按规定向市政府缴纳上述停车位使用费。

  事情的真相令市民不解:咪表违规“霸占”这个城市的公共资源长达近两年,这个城市的市民为了停车,不得不一边给人家“送钱”,一边还得忍受着人家收费高、丢车不赔、动辄锁车等种种闷气,这是何种逻辑?

  与此同时,又一个问题浮现出来:2004年和2005年,咪表停车收费是否有收费依据?

  记者在郑州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查到两份文件:郑价函(2002)286号和郑价费函(2003)24号。第一个文件确定了咪表计时收费的标准,第二个文件同意从2004年1月1日起,继续按前一个文件规定的资费标准执行。“2005年的收费标准继续按这些文件规定执行。”该处一名工作人员称。

  “既然物价部门早就知道咪表公司只有一年的经营权,为何会批准它们在2004年甚至2005年继续收费呢?”对记者提出的问题,郑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均以“不清楚”回答。

  “本来是一年的经营权,却变成了‘阶段性'经营权,这也说明政府监管环节在咪表停车位拍卖之后一直处于‘停滞'状态。”郑州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副局长刘志敏称。不过,他也称,咪表一次性投入过大,一年运营肯定收不回投资,所以一年一拍卖也不现实。解决这个“相互矛盾”的问题,还要靠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才行。

  “然而,总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把本该属于市民的公共资源拱手送人吧?”一名市民如是说。

  咪表停车位能否收回重新拍卖?

  政府能不能收回咪表停车位重新予以拍卖,并彻底解决咪表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本报报道刚推出时,就有读者提出这样的建议。

  郑州市财政局和郑州市公安局联合递交的报告上也称:收回咪表公司对市区沿街道路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经营使用权,再次向社会公开拍卖。该报告中建议,咪表公司必须在全额补交所欠郑州市政府的车位使用费后,才能参与停车位使用权竞拍,同等条件下可以让该公司优先竞买。那么,咪表公司又有什么打算呢?

  本报连续四个月调查郑州咪表相关问题,咪表公司也不是没有压力。9月30日,该公司已向市财政局递交报告,要求协商解决相关问题。该报告中称,“公司取得停车场车位经营使用权后,多次派人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协商下一步合作的实质性问题,但政府始终未能落实有关操作细节问题”。如果没有媒体强势介入调查,没有郑州市财政局等部门一直追讨欠费,政府与企业之间这笔“糊涂账”能否摆到桌面上进行清算也未可知。

  如果按照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公安局的意见,郑州市政府何时才能对咪表停车位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呢?为此,不少消费者说,假设2002年咪表公司“拍卖”的停车位合法,假若咪表公司“取得”的一年经营权也合法,那么,这两年咪表公司违规经营,消费者是否应拒绝交费呢?市民在期待郑州市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郑州到底有多少咪表停车位?

  昨天,一位署名为“纳税人”的知情人士向记者发来邮件。这位“纳税人”说,连续拜读《郑州咪表之“谜”》的系列报道,感到大河报确实想把问题搞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他就自己所知道的情况说一说:

  咪表车位的真正数量,远远超过3056个。他说,二七路上的咪表并不含在拍卖车位中。即使在市政进行道路改造拆除咪表时,也是这边拆那边补,最少的时候郑州街头的咪表车位数超过3500个。是没人去数吗?是主管部门不知道吗?咪表公司拿因为市政建设拆除咪表说事儿而拒绝向政府交钱根本是站不住脚的。

  他还说:“有相当长一段时间,郑州的人工停车场也归咪表公司负责管理收费(你们可以去采访‘四桥一路'老看管员)。为什么政府可以拿公众利益‘送人'?这里的问题深得很但又相当简单!点到为止了,也许对你们有用处。这只是冰山一角,‘作业'还得你们去做。”

  纳税人说的是真是假?记者再次进行调查。记者先来到当初拍卖3056个停车位的郑州公物拍卖行了解情况。该拍卖行的阚先生说,他们领导不在,要想看当年的拍卖资料,需先由当年拍卖的委托单位——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出具介绍信。记者提出,报社开介绍信可不可以查?阚先生说,不可以。

  记者随后赶到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该中心有关人士说,他们中心也没有当年拍卖的资料,当年具体拍卖了多少个停车位,他们也说不清。该中心有关人士以“财政局来我们中心检查,正在与领导说事”为由,没有给记者开具介绍信。这位人士说,郑州市财政局应该清楚咪表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及到底有多少停车位,因为财政要拿这些数据算账。

  停车费转移到了”车友会”?

  这两年,咪表公司一直喊“亏损”,并以各种理由拒绝向财政缴钱,有知情人士说,咪表公司有转移收入的嫌疑。

  本报上一篇报道中提到,咪表公司和郑州市车友会汽车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友会)的法人代表均为王洪源,他在前一个公司占90%的股份,后一个公司占80%的股份,且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这两家公司在“住所”一栏填的均为郑州市某五星级酒店,且是同一间办公室。

  仅凭这些当然不能说明这两个公司之间有什么“猫腻”,但咪表公司自己的行为却暴露出了一些蛛丝马迹。

  在郑州,不少咪表停车牌上大书,加入郑州市车友会汽车商务有限公司可享受免费停车服务。而网上还公开说,加入车友会,除了实实在在的停车免费(咪表+80%人工停车场)和加油优惠0.1元/升外,更有证照代办、洗车、美容、维修等优惠。

  据一位已离开车友会的人士说,在他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出任车友会副总经理兼市场部经理这段时间,已发展会员约1500个,为公司实现会费收入45万元,他说车友会会费为一年一两千元。咪表公司让车友会会员免费停车有可能是在做赔本买卖,为何还在咪表停车牌上大做免费停车的广告呢?

  知情人士说,咪表公司会算得很,咪表公司担心与政府达成分成约定后,如果车主买泊车卡,一刷卡钱就进了咪表公司的账,这钱得与政府分成,如果这钱交给车友会,再刷卡就是免费的。人们怀疑,咪表公司办两个公司,极有可能把该公司收入的钱捣腾到了另一个口袋了。

  对人们的怀疑,市财政局有关人士称,不排除存在转移收入的嫌疑。该局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所称的“咪表公司财务管理有漏洞”,也从侧面印证了记者新近调查到的情况。

  郑州市财政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向市政府递交的报告中还建议,在欠费缴清和相关问题解决之前,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对咪表停车项目运行收入情况全面核查。同时,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咪表公司的监管!

  停车场管理中心与咪表公司要撇清?

  10月31日,本报把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和咪表公司两块牌子挂在一个大门口的图片登了出来。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该中心发现,咪表公司的牌子已被摘除。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是昨日上班后摘除的。

  停车场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力求与咪表公司划清界限。有关人员不认可本报所说的停车场管理中心是咪表公司的“婆婆”,只说该中心是负责停车场的管理事宜,咪表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与他们无关。

  然而,记者最初采访咪表公司时,咪表公司拒不接受采访,并提出,要采访他们须经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的同意,停车场管理中心口头说还不算,必须得开介绍信。在停车场管理中心有关人士的通知下,咪表公司才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在此后的采访中,记者要咪表公司出示文件及表态等,咪表公司一负责人说,他还做不了主,得与主管部门协商好后才能回复记者。

  而省政协委员张朝祥、郑州市人大代表张惠云等关于咪表问题的提议和提案,都是由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来答复的。但省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都对记者说,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对我们的提案和提议回复得好好的,但最终不了了之。

  后记:昨天下午,郑州市有关部门给本报反馈信息说,他们就本报《郑州咪表之“谜”》系列报道中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将于今天上午开展相关调查工作。郑州市民在殷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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